工伤认定前如何签订赔偿和解协议?本案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协议详尽兼顾双方利益值得参考。
裁判内容
2024 年 7 月 1 日,某某建设公司与王某权的配偶许某红、母亲陈某翠、女儿王某洁经远安县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向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湖北省远安县人民法院于 2024 年 7 月 1 日作出 (2024) 鄂 0525 民特 16 号民事裁定,确认申请人许某红、陈某翠、王某洁、某某建设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经远安县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该民事裁定书载明:“王某权 (公民身份号码 42272419********) 系湖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从事废石整理破碎工作,于 2024 年 6 月 29 日在县化工园区技术设施配套项目中上夜班时因工受伤,被送远安县某某医院抢救无效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凌晨死亡。 案涉项目发包方是远安某某公司,总承包方是中国某某有限公司,总承包方将进场道路及废石整理分包给湖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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