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入账比例

1、法律分析:餐饮发票财务上可实报实销,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即所得税税前允许列支标准为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餐饮发票金额的60%比较,数较小的部分。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比例限额是实际发生额的60%且不大于年销售额的千分之五。

2、小规模餐饮费报销比例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5‰。这一比例是税法规定的,适用于所有企业,无论其规模大小。如果是职工的餐费和差旅费:这些费用可以按正常程序报销,计入公司的管理费用或招待费。

3、餐饮费的60%。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可知,单位一般都可以报销的餐费发票为餐饮费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营业销售收入的5‰。餐费报销的标准是按照当地出差城市的本地市场价格进行调节,通常情况下出差一日报销的最高额度是200元。

4、有的一般餐饮业核定的比例:8%-15%税务机关采用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5、餐饮发票无法直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无法按照比例(如百分之八十)进行抵扣。但餐饮发票的入账处理及其在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不同的分类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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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费超过了收入的0.5%,所得税怎么算

1、招待费超过了收入的0.5%,所得税是照常核算。只是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就行了。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与营业收入的0.5%孰低扣除;超过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营业收入包括视同销售的收入。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3、具体而言,企业年度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扣除限额计算方式为:当年销售收入乘以5‰。任何超出这一限额的业务招待费支出,都必须计入企业的应税所得,从而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这一规定旨在合理控制企业不必要的开支,促进企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4、如果实际发生的费用超出这一比例,超出部分将不能作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例如,假设销售收入为100万元,如果业务招待费为1万元,按照60%扣除应为0.6万元,但若超过了100万元的5‰即0.5万元,那么税务上只能按照0.5万元进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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