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29项具体举措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任朝霞)近日,上海市教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社工部等单位共同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促就业政策引领、市场化岗位开发与服务提升、就业指导与精准帮扶、就业创业赋能强化、就业监测与工作保障等维度,汇聚政府资源支持精准发力,推出29项具体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青年人才扎根上海、服务国家战略。
根据《通知》精神,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持续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在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总量不低于上年水平的基础上,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数不少于公开招聘岗位总数的60%。2025年提供“选调生”“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岗位超1000个。鼓励各区加大优秀高校毕业生人才储备力度,加大中小学教师招聘力度。在沪市属、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校招计划中按一定比例录用本市高校毕业生。
上海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加大招聘力度,支持中小企业进校开展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行动,办好“‘百城千校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中小企业百日招聘”“优企进校招才引智”等活动,汇聚更多岗位资源。
上海持续实施一次性求职补贴政策。上海市毕业年度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求职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初次灵活就业,并参加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通知》指出,毕业生创业可享3年内每户每年2.4万元税费减免,首次创业一次性补贴8000元。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雏鹰计划”提供首期还款宽限期6个月。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允许其在未清偿助学贷款、消费贷等其他贷款的情况下,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鼓励市、区两级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时段的免费场所和服务。
上海还将加快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租赁住房供应体系,满足在沪就业高校毕业生多样化、多元化住房需求;供应“小户型、低租金、配套全”保障性租赁住房,定向保障在沪就业的住房困难高校毕业生;重点区域配套“落户+安居”政策,让高校毕业生安心就业、安居乐业。

【为高质量发展贡献亿万高素质人才——新时代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成效纪实】
  近日,在西南大学2025年春季促就业攻坚行动综合类双选会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留渝来渝就业创业对接服务活动现场,毕业生们在了解岗位信息。 秦廷富 摄(资料图片)
  高校毕业生是党和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建设教育强国的重要任务”“坚持把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作为重中之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累计输送了1亿多名高素质人才,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就业大局稳定。
  优化培养供给,为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动态调整优化高等教育学科设置,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
  人力资源供需不匹配,是当前我国就业领域面临的主要矛盾。
  党的十八大以来,教育部坚持以促进供需适配为导向,2017年印发《关于推动高校形成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加快高等教育专业和资源结构布局调整。新增本科专业布点数2.1万个,撤销或停招不适合经济社会发展的专业布点数1.2万个。主动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各地各高校加大学科专业调整力度。
  建立并完善招生计划、人才培养与就业联动机制。更加科学地进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2020年起,教育部先后开展两轮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全面了解毕业生就业状况及人才培养质量。2022年提出建立去向落实率“红黄牌”提示制度,推动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学科专业。
  从源头深化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标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推动高校联合企业产业、国家实验室等深入实施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加强工程技术领域高层次应用型领军人才培养。教育部启动实施“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以来,3期累计2000余所高校与2300余家用人单位开展对接,达成合作4.5万余项,企业为高校提供经费支持超50亿元。
  不久前印发的《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设立专章,对“完善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配机制”进行部署,并列入“教育强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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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提出17条政策举措 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本报讯(记者 高毅哲)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7条政策举措,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通知》明确,对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的社会组织,可按规定参照企业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执行至2026年12月31日。
  《通知》指出,大力推行“直补快办”“政策计算器”等服务方式,推动各项就业政策集中兑现,拓展企业就业主渠道。组织人社专员、高校就业工作人员对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深化“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拓展市场化岗位规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建立城乡基层岗位归集发布机制,动态发布本地城乡社区就业岗位,拓宽基层就业空间。鼓励政府投资的孵化器放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免费入驻门槛,强化创业服务保障,支持自主创业。
  《通知》强调,实施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在全国高校开设1000个“微专业”和1000门职业能力培训课程。全面推开青年求职能力实训营,开展体验活动、课程教学,帮助提升求职能力。实施百万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引导支持广大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参加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面向企业、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开发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岗位。
  《通知》提出,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重点面向三、四线城市倾斜岗位资源。组织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开展百所高校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活动,定点联系、定向服务。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聚焦未就业毕业生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困难毕业生开展结对帮扶,针对性提供3—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
  《通知》要求,畅通本地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允许失业青年在户籍地、常住地、求职地进行求职登记。加大异地求职服务力度,建设一批青年就业驿站,为异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提供政策解读、职业指导、招聘信息等“一站式”服务。《通知》还对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强化宣传引导提出要求,积极营造就业良好环境。
  《中国教育报》2025年04月28日 第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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