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家口镇大营上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宁晋县2024年第42批次建设用地1号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和目的
拟征收大营上村南位于盐化工园经六路以西、纬一路以南(东至河北中盐龙祥有限公司,西至河北中盐龙祥有限公司、大营上村地,南至大营上村地,北至河北中盐龙祥有限公司)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拟征收贾家口镇大营上村土地面积2.0814公顷,农用地2.0814公顷(其中耕地2.0171公顷),无农村村民住宅,无地上附着物、无青苗。《土地现状调查结果表》见附件二。
三、补偿方式与标准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执行,为141万元/公顷(9.4万元/亩),计293.4774万元,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后按有关规定分配。经确认,此次征收土地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地上附着物、青苗。
四、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
安置对象认定标准为:承包地权属等。
安置方式:货币安置
社保措施: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冀政发〔2023〕8号)和《宁晋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按照征地区片价的35%,缴纳社会保障费。
五、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贾家口镇大营上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
六、异议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对征地补偿安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进行反馈。过半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宁晋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听证。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7日。本公告可在宁晋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ningjin.gov.cn。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立鹏电话:0319-5811058
地址:贾家口镇人民政府
宁晋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北至南留村地)的土地,征地范围见《征地范围图》(附件一)。征收目的是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工矿用地建设。
二、土地现状
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1号地拟征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宁西办事处)南留村土地面积3.

【2020年宁晋县公开招聘164名教师公告】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宁晋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岗位条件表》(附件2);
(二)以下人员不在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我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四)本次招聘涉及年龄、户籍等报名条件的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31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缴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学科)岗位。
报名网址:宁晋县人事考试网(http://60.6.227.159)。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
(6)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公开招聘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考生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4、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之比要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按照比例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取消的岗位,及时公告,报考此岗位的考生可根据条件重新报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
(2)笔试方式及测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学科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和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以学科普通高中教材为主。综合知识内容占30%,基础知识占70%。报考特殊教育、音乐、体育、美术和职中的机电技术应用、电子商务、汽车运用及维修教师岗位的测试内容为教育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职业道德等综合知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考试结束5日内在宁晋县人事考试网发布,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参加面试人员应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按岗位招聘计划1:1.3的比例和报考岗位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小数点后进整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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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查处!邢台10家企业被曝光….】2019年12月6日12时,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月25日12时,2020年1月5日0时两次升级为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生态环境部第18轮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工作组共发现21起未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问题,涉及任县6个,广宗县、巨鹿县、隆尧县、内丘县、宁晋县各2个,柏乡县、南和县、平乡县、新河县、邢台县各1个。按照市政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印发督办通知,并盯办要账,督促属地政府和责任单位立行立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确保按要求整改查处到位,整改及查处情况在市政府网站“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专栏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现对其中10家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企业典型问题予以曝光。
一、任县鑫泰摩配实业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问题
2020年1月7日,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中减排措施,一台抛丸机正在运行;2.喷涂工序有生产迹象,烘干炉内余温55.6度。
二、任县邢台市天做鼎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问题
2020年1月8日,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涂漆工序正在生产,废气治理uv光氧设施未运行;2.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要求减排措施;3.厂区内堆放大量蜂窝煤,用于员工散烧取暖;4.未提供工业涂装台账。
三、任县邢台乐厨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未落实企业应急预案中的减排措施问题
2020年1月12日,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企业焊接工序正在生产,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中停止焊接工序生产;2.焊接时,未使用焊烟净化器。
四、邢台县河北中元利和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问题
2020年1月2日,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1.未制定重污染天气“一厂一策”重污染应急预案;2.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有一辆国三重型运载车(冀EB8996)正在作业。
五、柏乡县河北伟耀特种玻璃有限公司未按要求落实运输车辆管控措施问题
2020年1月3日,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工作组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生产,存在问题: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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