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

1、该条约主要内容如下: 巨额赔款:清政府需赔偿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本息合计约9.82亿两,以海关税、盐税等作担保,是中国近代史上赔款数目最庞大的条约。 主权丧失:划定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区,允许各国驻兵且中国人不得居住;拆除大沽及沿线炮台,列强可在京山铁路沿线12处驻军。

2、改变清政府外交机构的地位,更加强了列强向中国勒索、发号施令的权利;严厉“惩凶”以及为德公使建立牌坊等,极大地损害了中国人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禁止中国人民的反帝斗争,企图永远奴役中国人民。《辛丑条约》具体内容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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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学者张海鹏指出,12款条目大略可分为四项内容:一、道歉,二、惩戒,三、修约,四、外交改制。

4、《辛丑条约》的内容:清政府赔款白银4.5亿两,以海关等税收作保;保证严禁人民反对外国侵略;拆毁大沽炮台,允许帝国主义国家派兵驻扎北京到山海关铁路沿线重要地区;划北京东交民巷为“使馆界”,允许各国驻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居住。

5、辛丑条约是1898年签订的中国清政府和帝国主义列强日本、俄国、法国、德国、英国、意大利和美国之间的不平等条约。

6、《辛丑条约》的主要内容有:第一,中国向各国赔偿白银四亿五千万两,分三十九年还清,连利息在内,共九亿八千二百多万两,史称“庚子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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