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拿着北京银行的医保存折到北京银行一家营业部在自助取款机取了点钱。

想一想职工医保返钱已不打到北京银行医保存折里了,改成把返钱打到了北京职工医保卡里,只能到医院用于医疗开支或到药店买药了,不能提取现金了,真是一件非常遗憾的事情。

由于职工医保政策的调整,原来用人单位的职工医保返钱也不返钱了,进入了职工医保统筹账户,进入个人账户的返钱大减至个人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的2%。

就以北京老王为例吧,改革前,职工医保每月返钱600元,还能提取现金;改革后,职工医保每月返钱降到300元打到职工医保卡里,并且还不能提取现金了。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每月缴费554元,一分钱的返钱都没有。北京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待遇还是不错的,与在用人单位就职的参加职工医保的劳动者在门诊报销待遇与住院报销待遇待遇上完全一样。

职工医保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职工医保每月返钱97元,这个待遇就算不错了。

由此想到了天津灵活就业人员,他们退休人员职工医保不仅没有一分钱的返钱,而且每月还要扣除高达30元的大额医疗救助费,比在职人员的扣款都要高,这个政策设计实在是高呀。(原创:周凤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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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带来的意外…
前几日在境外,手机显示一个北京银行的客服来电。我想不起来在北京银行有啥业务呀?犹豫着接通了电话。
请问您的姓名?
:崔铁英
“您在我行的医保存折已于2022年过期,存折上有35652.16元存款”。
我说“不记得有个北京银行的医保存折呀?”
客服答复“您如果想不起来了,可带上本人身份证,到我行任意一个营业厅办理挂失,取款。”
今日上午我去住家附近的一间北京银行营业厅办理了挂失、转帐手续。
办理完手续后,我问柜员“如果客户已变更了留存在银行的手机号码,还会通过身份信息联系客户吗?”柜员说“那不会。只能根据当年预留在银行的手机号码联系您。”
事后我通过10086查询了一下,我使用的手机号码是1997年12月8日登记启用的,至今已使用近28年。看来长年使用一个手机号码还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手机号码可以说是自己身份的证明。
切记没有特殊情况,请不要随意变更自己的手机号码。
同时也为北京银行暖心服务点赞。
头条友们有在银行系统工作的吗?
如我本人这种情况在某银行不记得有何业务,银行只能通过预留的手机号码联系客户吗?还是依据其他诸如身份证信息等资料联系客户?若无个人资产不就会遭受损失嘛。
通过这件事,看来对于个人来讲真得把一笔笔账记清楚。实在记不清楚,就再“灵光的脑瓜子不如一个烂笔头子”呗。
尤其是我们这些老年人。
您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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